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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华盛道45号北辰厂区房屋及土地出租项目 项目编号 GL2025BJ1000731
出租方名称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
挂牌价格 1341600元/年 出租面积 8751.63平方米
租赁期 10年 房屋出租用途 日常办公;仓储物流;产业园区;健身娱乐;餐饮经营;酒店宾馆;商超商铺;医疗机构;停车场地; 1、科创园型产业优先,不考虑物回、橡胶、印刷、服装印染、钢铁、冶炼、铸造、化工、石化、水泥、造纸、陶瓷、玻璃、制革,电镀、电解铝及其他涉酸涉重行业企业等中重污染行业企业。 2、需符合天津市及北辰区相关产业政策及安全环保要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年04月29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年05月08日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于经理 / 联系电话:010-83143058 | 部门负责人:徐经理 / 联系电话:010-66295555

一、出租条件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 所属集团_主管部门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联系人 王建军 出租方联系电话 15922109068
出租屋基本情况
所在地区 天津市市辖区
坐落位置 天津市北辰区华盛道
房屋使用现状 空置 建筑面积 8741.63平方米
房屋用途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未获取到
决策类型 未获取到 批准单位名称 未获取到
批准文号 未获取到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租金挂牌价 董事会决议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
拟出租面积
平方米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租赁期
起租日 1.该房产自2013年起闲置至今,由于年久失修,有部分资产损坏,车间设有吊车轨道,但未安装桥式起重机。本项目以现状出租。 2.本次出租的租金包含租赁环节的增值税,增值税按5%计取。 3.本次出租建筑面积8751.63㎡(包含房产证面积为8741.63㎡,彩板活动房面积10㎡)及12931.6㎡工业用地。 4.出租方在标的项目北侧还有一块闲置土地,目前未进行隔离,不在本次出租范围,在与意向方签署租赁合同前由出租方进行隔离。 5.厂区水电、通讯及暖气设施: (1)水:自来水总表管线在厂区门口。现有总表,后期投入生产根据使用量据实收费。内部管线改造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电: 现有两台变压器,一台是 1200032315790 ,1260KVA;另外一台是1200032981113,315KVA;现状为暂停,可在网上提前5个工作日做“减容恢复”,不需要费用。但是电力公司会去现场做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提出后续要求,如需要做变压器运行试验检测,使用单位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等事宜,根据具体情况发生费用。 后续生产按使用电量收费。 (3)通讯:现有光纤设施,如后续使用不需要再投入建设费用。 固话、网络可使用现有光纤等。 后续投入使用仅需据实支付使用费用。 电话、网络内部铺线根据使用方要求自行投入。 (4)目前附近未接入暖气市政管网, 蒸汽暂时没有。 6.意向方须进行现场踏勘,上传踏勘函作为报名材料之一。 免租期 1341600元/年
租金调整方式 1个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8751.63
租金调整方式 1个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10年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8751.63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以合同签订为准。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每3年涨幅3%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其他权利情况 未获取到
其他披露事项 未获取到
承租方资格条件 1.租期为10年,租金每三年上涨3%。合同到期后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且有意愿续租,可优先考虑。 2.固定押金30万元,合同签署时缴纳,合同终止时退还。 3.租金按季度支付,首期租金随押金一并支付,之后每期租金到期前30日内缴纳下一期租金。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水;电;气;热;物业费 承租方承担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取暖费等;出租方承担相关税费、财产保险费等。

二、其他信息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_万元 日常办公;仓储物流;产业园区;健身娱乐;餐饮经营;酒店宾馆;商超商铺;医疗机构;停车场地; 1、科创园型产业优先,不考虑物回、橡胶、印刷、服装印染、钢铁、冶炼、铸造、化工、石化、水泥、造纸、陶瓷、玻璃、制革,电镀、电解铝及其他涉酸涉重行业企业等中重污染行业企业。 2、需符合天津市及北辰区相关产业政策及安全环保要求。 交纳金额_交纳时间 不允许承租方对厂区建筑主体结构进行改造。承租方如需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应将方案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并向出租方报备。
交纳金额_交纳方式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2.承租方需向北交所交纳平均年租金5%的交易服务费。 交纳金额_保证金处置方式 1.承租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须在报名时上传盖章的最近一年度第三方审计报告) 2.意向承租方营业范围不能包含:物回、橡胶、印刷、服装印染、钢铁、冶炼、铸造、化工、石化、水泥、造纸、陶瓷、玻璃、制革,电镀、电解铝及其他涉酸涉重行业企业等中重污染行业企业。(须在报名时上传盖章的营业执照和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交纳金额_保证金扣除条款 (1)我方已详细阅读标的信息披露公告以及评估报告在内的全部备查文件,已完全了解标的现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土地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扣除已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我方将自行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出租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向其追偿。 (2)我方承诺经营范围不属于物回、橡胶、印刷、服装印染、钢铁、冶炼、铸造、化工、石化、水泥、造纸、陶瓷、玻璃、制革,电镀、电解铝及其他涉酸涉重行业企业等中重污染行业。 (3)我方承诺承租用途符合天津市及北辰区相关产业政策及安全环保要求。 (4)同意北交所向我方收取平均年租金5%的交易服务费。
信息披露期 40.248 遴选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
信息发布期满后_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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